网站首页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网站地图 电子杂志
2013-07-11 星期四 农历六月初四 繁体版

中国财资管理网

您所在的位置:中国财资管理网 >> 外汇管理 >> 正文

互金协会:从事外汇等杠杆交易的网络平台属非法设立

发布时间:2017-11-14 14:35:46  来源: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  
新闻导读: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近日发布《关于防范通过网络平台从事非法金融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指出目前从事外汇、贵金属等杠杆交易的网络平台(含跨境)在我国无合法设立依据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近日发布《关于防范通过网络平台从事非法金融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指出目前从事外汇、贵金属等杠杆交易的网络平台(含跨境)在我国无合法设立依据,金融监管部门从未批准,开展上述交易业务的网络平台属于非法设立。

 

提示称,近期,根据金融监管部门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监测,发现通过各类网络平台非法从事多种金融产品杠杆交易的活动增多,其中存在较大的金融和社会风险隐患。

 

提示指出,境内机构未经我国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通过互联网站、移动通讯终端、应用软件等各类网络平台从事外汇、贵金属、期货、指数等产品交易(含跨境),以及境外机构未经我国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通过互联网站、移动通讯终端、应用软件等各类网络平台为境内客户提供外汇、贵金属、期货、指数等产品交易,均属于违法行为。

 

目前从事外汇、贵金属等杠杆交易的网络平台(含跨境)在我国无合法设立依据,金融监管部门从未批准,开展上述交易业务的网络平台属于非法设立,参与此类平台交易的双方权益均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参与此类平台的投资活动面临较大风险。

 

提示指出,各类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金融法规,不得为此类非法金融交易提供服务。协会呼吁:社会公众应认清非法金融交易活动的本质,自觉抵制高收益诱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远离违法违规交易,谨防因交易违法造成自身财产损失,如发现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反映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此外,指示强调,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单位应加强自律,抵制非法金融交易行为,不为其提供服务。

 

来源: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

分享到:
上一篇:外汇储备三年多来首现九... 下一篇:外汇局就2017年前三季度...
想快速阅读本站最新新闻资讯吗?点击右侧RSS订阅本站相关栏目新闻 打印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