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展开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启动仪式。各大银行和支付机构在上海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签署了自贸区内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合作协议。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实施细则成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成立以来,公布的首项自贸区金融业务细则。
除中资银行率先发力跨境人民币业务外,外资银行也纷纷加入竞争。昨日,德意志银行继花旗、汇丰之后,宣布正式在上海自贸区内开展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为其境内外关联企业提供经常项下集中收付业务。
背景:去年12月2日,央行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明了自贸区金融改革的四个大体方向,即探索投融资汇兑便利化、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其后,跨境人民币业务最先开展。
此外,央行上海总部即将召开关于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具体实施细则的发布会。央行上海总部制定了《关于上海市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依据《实施意见》,央行上海总部将对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实行事后备案和负面清单管理。
所属频道:风险管理
所属频道:财税管理
所属频道:投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