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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设立自贸区分账核算:拟监控资金流向

发布时间:2013-10-10 17:18:11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新闻导读:多位银行人士透露,相关部门正在讨论引入国际银行业通行的《巴塞尔协议Ⅲ》某些流动性监管指标,作为自贸区银行业流动性监管指标。《巴塞尔协议Ⅲ》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杠杆率、杠杆率监控标准、贷款拨备率、拨备覆盖率、资本充足率加资本缓冲要求等流动性监管指标方面,略低于境内银行业监管要求。

  随着9月底中国(上海)自贸区挂牌成立,围绕自贸区金融创新的配套措施也在稳步推进。

  记者从多位知情人士处了解到,中国人民银行正着手建立一套“分账核算”系统,即自贸区内的所有企业、个人、金融机构账户都将被标识,与境内账号“隔离”;这些被标识账户的所有资金往来,央行将通过该系统实时监控。

  “目前,分账核算系统是独立于央行境内账户管理系统的。”一位知情人士强调说。在他看来,这将是相关部门防范热钱借自贸区流入境内的一项监管措施。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开始酝酿设计一套相对独立的自贸区银行流动性监管指标。

  多位接近该政策的银行人士透露,基于自贸区“区内境外”的定位,目前相关部门正讨论是否引入《巴塞尔协议Ⅲ》的某些流动性监管指标,作为自贸区银行流动性监管考核标准。

  在他看来,“分账核算系统”的另一项好处便是,央行与银监会通实时时监控自贸区银行所有账户资金进出,强化流动性监管要求。

  争抢“第一单”

  9月29日自贸区挂牌成立当天,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与上海银行纷纷设立自贸区分行。

  “自贸区分行被视为全功能银行,业务范围涵盖信贷、发债、离岸业务、跨境投资并购、财富管理等。”一家国有大型银行人士指出。

  目前,上述自贸区分行各项金融服务准备就绪,但进入操作环节,仍需相关部门出台试点金融产品清单及实施细则,并通过银行对接央行分账核算系统的验收。

  上述知情人士透露,中国银行有望率先通过验收,争取完成自贸区首单银行业务。中行人士却对此不予置评。

  为尽快推动自贸区银行业务,各家银行早已“摩拳擦掌”。

  工商银行自贸区分行成立当天,就与全球粮油制造商益海嘉里集团签订银企合作协议,具体合作方式是益海嘉里在自贸区设立一家全球贸易公司,工行自贸区分行协助它在自贸区开设FTA、FTN、FTI账户,并根据益海嘉里业务需求,提供贸易融资、离岸业务、资金结算、投资理财、境外融资、债券发行等金融服务。

  “这只是一份框架性协议,具体产品的设计需符合自贸区试点金融产品清单要求。”这位知情人士透露,目前相关部门正拟定一份试点金融产品清单,并按照不同试点产品风险控制能力与业务特点,设计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存贷款利率市场化定价、区内外资金流通的实施细则。

  他透露,试点金融产品清单的设定,将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已形成有效监管的金融产品。而自贸区的所有被标识账户,原则上将被看成“境外资金”;央行等相关部门将通过分账核算系统监控被标识账户资金流向,杜绝热钱流入。

  考虑到部分企业在自贸区已有境内账户,不排除央行设定一个过渡期。在这个过渡期内,被标识账户资金将根据具体业务与资金周转流向,划分为境外资金与境内资金。

  流动性监管或借鉴巴Ⅲ协议

  尽管自贸区相关银行业务尚未全面展开,各家银行已投入大量资金。

  一位接近工行的知情人士透露,工商银行总行向自贸区分行投入近10亿元,作为拓展自贸区各项金融创新业务的经营费用。

  “这笔资金不大会计入自贸区分行的存款。”他说,考虑到自贸区的“区内境外”定位,自贸区分行的资金来源,主要以国际金融机构拆借与货币市场融资为主,与境内分行依托居民企业存款筹资截然不同。

  他透露,基于资金来源环境不同,75%存贷比等境内银行业监管指标,未必适合自贸区银行的流动性监管环境。

  上海银监局表示,将探索建立符合自贸区内银行业实际的、相对独立的银行业监管体制,并优化调整存贷比、流动性等指标的计算口径和监管要求。

  多位银行人士透露,相关部门正在讨论引入国际银行业通行的《巴塞尔协议Ⅲ》某些流动性监管指标,作为自贸区银行业流动性监管指标。

  《巴塞尔协议Ⅲ》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杠杆率、杠杆率监控标准、贷款拨备率、拨备覆盖率、资本充足率加资本缓冲要求等流动性监管指标方面,略低于境内银行业监管要求。

  然而,这不足以令自贸区分行轻易从境外金融市场拆借资金。

  一家国有大型银行国际业务部主管表示,一家银行要在境外得到足够同业资金,除了比较融资价格,银行自身信誉与流动性风险化解能力,将是重要参考因素。

  在他看来,自贸区分行业务拓展初期,仍将依赖境内总行资金拆借筹资。

  多位知情人士透露,基于“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监管思路,相关部门可能针对母行与自贸区分行的资金拆借往来,进行额度调控。

  “每家银行的额度未必一致,主要根据银行自身业务发展需要设定额度。”他指出,由于自贸区试点金融产品清单与操作细则不够“明朗”,目前各家银行只能看一步,走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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