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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1 星期四 农历六月初四 繁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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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立达会计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11月因违规虚假填报致企业少缴个税133.32万元被税务部门罚没86.66万元并列失信主体

发布时间:2026-06-18 16:41:40  来源:  
新闻导读:【财资管理网讯】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稽查局近期依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沁阳市立达会计服务有限公司违规代理企业注销案件。...

  【财资管理网讯】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稽查局近期依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沁阳市立达会计服务有限公司违规代理企业注销案件。经查,2024年该公司在代理河南佳轩贸易有限公司税务注销过程中,违规确认企业货币资产损失,虚假填报2024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财务报表及清算附表,造成该公司投资人王子轩少缴个人所得税133.32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税务部门通过比对发现蹊跷:河南佳轩贸易有限公司2024年11月8日提交的第三季度报表显示所有者权益666.63万元,而同日提交的第四季度报表净资产却变为-2675.12元,存在明显逻辑矛盾。经核查资金流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子轩的父亲王某东向立达会计实际控制人张秋霞支付2万元“代理注销服务费”,远超当地行业收费标准。该公司在张秋霞指使下,未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第五条规定如实申报清算所得,导致未代扣代缴王子轩个人所得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规定,2025年11月,焦作市税务局稽查局对沁阳市立达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万元、处少缴税款0.5倍罚款66.66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同时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规定,将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秋霞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对河南佳轩贸易有限公司投资人王子轩依法追征少缴个人所得税133.32万元。目前涉案违法所得、税款及罚款合计201.98万元均已追缴入库。

  本案凸显税务部门对涉税中介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重点整治虚假申报、协助偷逃税等扰乱税收秩序行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须严格履行如实申报义务,任何利用注销程序漏洞侵蚀税基的行为均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高额罚款及信用惩戒的多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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