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资管理网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近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黑金监罚决字〔2026〕55号),对时任中国平安人寿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二级机构室副经理李金健作出处罚决定。根据处罚决定书显示,李金健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被黑龙江金融监管局处以禁止进入保险业1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明确指出,李金健在担任中国平安人寿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二级机构室副经理期间,存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查实,依法对其作出禁止进入保险业1年的处理决定。该处罚决定由黑龙江金融监管局正式作出,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黑金监罚决字〔2026〕55号。
检索公开信息发现,平安人寿黑龙江分公司此前曾有多次监管处罚记录。2025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曾对该公司作出多项处罚: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道里友谊支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被罚款15万元;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道里支公司因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因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及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执业登记注销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此次针对个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禁业处罚,体现了金融监管部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在个人信息保护日益严格的监管环境下,保险机构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业务操作流程。该处罚对保险行业从业人员具有警示作用,提醒各保险机构需进一步加强员工合规培训和内控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具体整改要求及后续执行情况,有待监管机构进一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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